我国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 四地入选试点地区

最新信息

我国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 四地入选试点地区
2024-04-10 18:10:00
4月1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决定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根据通告,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为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通告提出,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这一扩大开放政策旨在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激发市场竞争和主体活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与全球共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通告指出,将根据试点实施情况,适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
  不过,通告也指出,试点地区如存在企业违法违规等问题频发、风险集中、安全监管条件难以保障等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可商相关部门视情缩减其试点业务范围,对情节严重的可提前终止试点。退出试点的地区应组织相关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存量用户迁转、退网等善后工作。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我国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 四地入选试点地区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