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券商遭遇研报罚单“一罚三连”。
7月18日,内蒙古证监局对国融证券及其员工一次性开出三张行政监管措施罚单,证券分析师张志刚及研发部时任负责人徐倩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国融证券公司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截至目前,自5月10日安徽证监局发出此轮“双随机”检查的首份券商研报罚单以来,两个余月研报罚单总数已达45张,涉及券商23家、研究所员工50人。
研报罚单牵涉的券商包括
信达证券、中天证券、
华安证券、
中原证券、
首创证券、
太平洋、
山西证券、
西南证券、申港证券、野村东方国际、民生证券、申银万国、粤开证券、
招商证券、英大证券、东亚前海证券、
国泰君安、
中信建投证券、渤海证券、国盛证券、国融证券、
西部证券、国融证券。
国融证券研报违规“一罚三连” 此次罚单触及国融证券研究业务的三个层面,即具体证券分析师、研究业务负责人、公司。
经查,张志刚作为国融证券证券分析师,发布的某研报内容表述不严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未注明引用信息来源、底稿不完整。
国融证券发布证券研报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制度规定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如未及时更新完善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在研究池管理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欠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足,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报管理不到位。
二是证券研报制作不审慎,个别研报存在内容表述不严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未注明引用信息来源、底稿不完整等情形。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徐倩作为国融证券研究与战略发展部时任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三大典型问题 上述45张研报罚单,来自于各地证监局在全行业开展研报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今年5月,证监会向各券商通报了2022年研报“双随机”的现场检查情况,共覆盖45家公司的300篇研报。
证监会对研报制作目前仍存在的三大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
主要表现为,一是随着新媒体、互联网展业新业态的应用,未建立互联网平台发布研报、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证券分析师公开发表言论前的内部报备制度;二是未建立健全市场影响评估机制,构成重要影响的提级审核机制对“重要”情形缺乏明确清晰界定;三是未建立专项的投价报告制度;四是证券分析师绩效考核机制中的合规因素、研究质量因素不明确;五是外部专家邀请、身份核实、合规要求告知等机制不完整。
二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
主要表现为,一是质控合规审核流于形式,未分别建立清晰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清单,质控或合规人员提出意见后跟踪不足;二是调研活动未经事前审批,调研纪要未作为必备工作底稿;三是向公司备案的研报服务微信群不完整,质控合规审查人员开展跟踪检查频率不明确,检查底稿未留存;四是证券分析师绩效考核打分依据未留痕,个别与研报业务存在利益冲突人员参与考核打分。
三是具体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个别员工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
主要表现为,一是数据信息未标明出处、来源标注不明确或引自非权威渠道;二是研报依据不充分,仅基于局部信息简单推定、实际材料支撑不足,结论缺乏审慎性;三是工作底稿中留存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分析过程等内容不完整,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意见留痕不足;四是未经质控合规审查向网下投资者提供投价报告或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造成不当言论传播。
证监会重申四点法规规范要求,一是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打牢高质量研报坚实基础;二是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着力提升专业质量和合规水平,压实制作环节责任要求,确保研报专业审慎;三是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强化舆情风险管理;四是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促进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文章来源:财联社)